1.保洁范围包括:
室内区域:门诊楼(综合楼)1-5楼公共区域,四楼会议室、五楼会议室,步梯、墙面、吊顶面、窗户、窗台、玻璃隔断、围栏、扶手、座椅等室内和物体表面卫生;病房楼1-9楼公共区域(4楼、6楼、7楼东半区除外)、病房内(床头柜、病床、医疗带、卫生间洗手台、窗户等)、卫生间,负一楼公共区域及功能房内卫生(原则上一周一次,遇特殊检查除外),步梯、墙面、吊顶面、窗户、窗台、玻璃隔断、围栏、扶手、座椅等室内和物体表面卫生;门诊病房楼连廊;后勤楼1-3楼公共区域、卫生间及二楼职工餐厅;内科急诊科、医美科、外二科公共区域卫生;电梯内墙、顶、地面卫生及消毒。以上区域(约27000平方米)要求保持地面、墙面、屋顶卫生清洁无灰尘、窗明几净、无蜘蛛网、厕所无异味,符合院感要求。清运生活垃圾(院内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费用自理)。洗地机每天洗门诊楼一楼大厅,全院公共区域的走廊地面每周轮洗一遍。
专项服务:突发污染(血液、体液、呕吐物等)应急处置;重大活动、迎检期间专项保洁服务。
2.人员要求:医院现有人员应用尽用,年龄小于65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洁服务人员不少于11人,需要兼顾保洁管理工作。须经院感防控、消毒操作、安全生产、文明礼仪等专业培训,每月开展不少于 1 次在岗培训。
3.仪容仪表:保洁人员统一穿着工装、佩戴工牌,着装整洁,举止文明,工作期间不串岗、不闲聊、不玩手机,不与患者、医护人员发生争执,保护患者隐私,不议论诊疗相关信息。
4.人员管理:投标人负责保洁人员的招聘、薪酬发放、社保缴纳、劳动关系处理,承担人员工伤、意外等全部责任;人员变动须提前 3 日书面告知医院,关键岗位人员更换须经医院同意。
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员工资、社保、福利、加班费、保洁设备、耗材、消毒用品、工具、服装、保险、垃圾清运、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6.服务原则: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院感防控、医疗废物管理、安全生产等各项规章制度,遵循 “安全第一、院感防控、优质高效、文明服务” 的原则开展保洁工作。
7.保洁不能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不准私自夹带医疗废物外出、售卖等行为,若发生上述事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投标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