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 1 |
纸盒+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速率10kg/h的限值要求;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的限值要求;《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50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有组织排放浓度20mg/m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程机械整机制造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20-30mg/m3。 |
涂装车间、双梁车间、智能车间涂装废气经负压收集至纸盒+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6~4.3mg/m3,排放速率0.0677~0.0821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3.77~4.02mg/m3,排放速率0.0709~0.0768kg/h,二甲苯排放浓度为0.532~0.587mg/m3,排放速率0.0100~0.0109k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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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 |
双梁车间抛丸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至滤筒除尘器(TA002)治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3~6.6mg/m3,排放速率0.0811~0.103k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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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 |
智能车间抛丸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至滤筒除尘器(TA003)治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3~1.7mg/m3,排放速率0.0341~0.0400k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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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 |
涂装车间抛丸、打磨、喷砂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至滤筒除尘器(TA004)治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9~7.7mg/m3,排放速率0.0667~0.0901k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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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和《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
双梁车间焊接、下料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5)治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4~5.3mg/m3,排放速率0.0972~0.116k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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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速率3.5kg/h的要求;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 |
智能车间焊接、下料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袋式除尘器(TA006)治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2~5.1mg/m3,排放速率0.0382~0.0449k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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