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城区JX05-E、JX05-F管理单元详细规划
二、基本情况:JX05-E、JX05-F管理单元东至唐宫西路、西至嵩山路、北至涧河、芳华路(同乐桥)、南至建设路,总用地面积171.26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面积167.18公顷。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河南省实施办法》《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洛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洛政办〔2022〕62号)》
四、附注:
1.公示日期: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24日
2.查询网址:http://lybnrp.ly.gov.cn/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信息反馈方式:公示期内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反映,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书面意见送(或邮寄至)洛阳市利丰商务大厦2424房间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
5.监督电话:63225083;邮箱:jsydk369@163.com
规划主要内容:
为落实《洛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十五五”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谋划要求,满足区域发展、城市功能完善的实际需求,特编制JX05-E、JX05-F管理单元详细规划。
规划JX05-E管理单元的功能类型为居住生活,JX05-F管理单元功能类型为工业物流、居住生活,规划人口容量约1.69万人。
用地布局:规划JX05-E管理单元以居住用地为主,按照完整社区建设要求,新增社区公园(公园绿地)、邻里中心(商业用地)、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中小学用地(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为12班小学、18班中学)、环卫用地(一处为生活垃圾转运站、一处为环卫基地),保留供电用地。规划JX05-F管理单元以工业用地为主,规划新增居住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广场用地和商业用地,保留现状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文化用地和中小学用地。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区涉及一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各级各类工业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文物保护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开展保护,各级各类工业遗产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洛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中相应要求进行保护。
开发强度控制:规划控制新建居住建筑容积率控制在1.3以下;商业用地建筑容积率控制在2.0以下;中小学用地容积率控制在0.9以下,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上。现状已建地块开发强度按现状容积率进行控制。
建筑高度控制:规划控制新建居住、商业、商务金融、工业、中小学用地按建筑总高不高于21米,建筑檐口高度不高于18米控制。历史建筑、工业遗产按原高控制,周边建筑高度应与之协调。现状已建建筑按现状高度进行控制,进行城市更新改扩建时,应按照《洛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
公共服务设施:依据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规划2个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落实相关专项规划,配套初中、小学、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菜市场或生鲜超市、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配套设施。
规划对城市风貌,基础设施、城市“六线”、防洪排涝、规划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规划与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