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鑫智慧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征集马村区户用光伏项目社会资本?xml:namespace>
合作单位公告
为有效整合马村区全域户用光伏资源,避免在开发、建设及运营各个环节中的碎片化管理与无序竞争,推动区域新能源产业“一盘棋”发展,依据市政府“服务企业降本增效”专题会议精神,拟通过“政府引导、国企平台主导、市场化运作”三位一体协作机制,公开征集优质光伏电力企业作为合作方,共同开发、建设及运营全域新能源项目。焦作市惠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受焦作市鑫智慧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发布本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公开征集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基本原则
(一)焦作市鑫智慧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方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合作方式,引入深耕本地市场、具备资金实力、专业技术及运维能力的优质企业,共同开发建设并运营马村区户用光伏项目,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与互利共赢。
(二)本次招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寻找具有竞争力和合作潜力的优质供应商,共同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具体合作模式、股权比例、收益分配、风险共担、公司治理结构等核心条款将在后续洽谈及协议中明确。
二、合作期限
进入合作名录社会资本合作单位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内公司将对合作名录内社会资本合作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并进行动态考核。
三、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及规模
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太阳能发电设备/光伏成套设备销售业务,同时具备新能源/光伏发电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营、工程管理中至少一项相关经营活动。参选方应具备稳定的产品供应链组织能力(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原厂授权函或直销或代理资格证明),确保项目所需核心设备的持续、稳定供应。
取得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及以上资质;
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2026年6月11日前三日内网上下载的有效证书;
取得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企业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均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
(二)人员及资质能力
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提供近6个月内由申请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近6个月内由申请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安全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并提供近6个月内由申请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特种作业人员:需配备不少于6名持有效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件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
(三)财务要求
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被接管等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2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所有年度的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报表。
(四)业绩要求
施工业绩(近三年内完成);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不少于50MW;
运维业绩(近三年内);
运维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规模不低于50MW。
(五)信用记录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不存在以下情形:
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http://zxgk.court.gov.cn)被执行人”、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近三年内存在因违约、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司法机关或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存在对企业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近三年内存在相关刑事、行政处罚记录。
四、确定合作方
意向资本方按要求提交参选材料,由焦作市惠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定(专家组成员5人,由经济类、技术类专家组成),并按下列规则确定合作方。
评审小组根据资格条件要求对社会资本合作单位进行审核,对参选的社会资本合作单位提供的参选文件多方综合因素进行考量的原则,推荐合格社会资本合作单位名单。
参选单位若提供虚假申请资料,则直接进入公司黑名单,三年内不再接受其合作申请。
退出机制:合作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方有权启动清退程序,取消其入库资格并终止合作:
1.舆情处置失当:因供应商未及时、有效处理负面舆情(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侵害农户权益等行为),对业主方声誉或项目推进造成实质性损害的。
2.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施工质量存在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合格设备、违反强制性安全规范、存在结构或电气火灾隐患,或经第三方检测认定为“严重不合格”的。
3.拒不服从项目管理: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业主方书面下达的、符合合同约定的管理指令,或虽经书面催告,仍不按要求整改、擅自变更方案、规避监管的。
4.恶意竞争。合作方存在串通、恶意、商业贿赂、诋毁其他合作方、擅自冒用业主方名义或资源进行竞争等经业主方合理认定的恶意扰乱市场秩序或项目合作秩序的行为。
五、特别说明
(一)意向方应详细了解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政策,正确评估合作风险,准确判断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经济调整等宏观因素,能接受有可能因合作事项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二)同一品牌不得重复报名。
(三)焦作市鑫智慧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报名时间、获取文件方式
(一)时间: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焦作市惠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马村区丽景小区六区4号楼门面房)
(三)文件获取方式:意向方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前往焦作市惠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征集文件,文件售价为300元/份。
七、综合评定
(一)评定时间:2026年6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评定地点:焦作市惠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马村区丽景小区六区4号楼门面房)
(三)评定时提供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内容包括:1.公司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证明)、资信证明;3.提供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企业信用报告;4.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意向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当年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报表);5.满足资格要求、合作相关证明及承诺(如担保证明、负责筹措缺口资金的承诺等);6.满足资格要求中人员、业绩、信用等各项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函;以上材料统一装订后形成参选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提交,原件备查。
意向方应详细了解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审慎评估项目合作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焦作市鑫智慧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本次代理服务费2万元/家,由入选单位支付。
八、本公告发布的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s://www.cecbid.org.cn/)
河南招标网(http://www.hnzbw.cn/)
九、联系方法
(一)焦作市鑫智慧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13253877709
(二)焦作市惠众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先生 电话:17303919916
十、监督机构
马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