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偃师区医共体单位 LED光谱治疗仪、臭氧水消毒机、中药熏蒸机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DZB-20260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偃师区医共体单位 LED光谱治疗仪、臭氧水消毒机、中药熏蒸机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提高我院皮肤科学科建设,提升常见病及疑难重症皮肤病诊治和救治能力,更好地服务广大皮肤病患者及求美者,我院需购置皮肤科 LED光谱治疗仪、臭氧水消毒机、中药熏蒸机等系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偃师区医共体单位 LED光谱治疗仪、臭氧水消毒机、中药熏蒸机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偃师区医共体单位 LED光谱治疗仪、臭氧水消毒机、中药熏蒸机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6月 03日 08时 30分到 2026年 06月 09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6月 15日 15时 30分
递交方式:见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6月 15日 15时 30分
开标地点:见公告
七、其他
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偃师区医共体单位 LED光谱治疗仪、臭氧水消毒机、中药熏蒸机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的委托,对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偃师区医共体单位 LED光谱治疗仪、臭氧水消毒机、中药熏蒸机仪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单位积极参加。
| 一、项目概况 |
|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偃师区医共体单位 LED光谱治疗仪、臭氧水消毒机、中药熏蒸机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
| 2、采购编号:SDZB-2026012 |
| 3、项目概况:为提高我院皮肤科学科建设,提升常见病及疑难重症皮肤病诊治和救治能力,更好地服务广大皮肤病患者及求美者,我院需购置皮肤科 LED光谱治疗仪、臭氧水消毒机、中药熏蒸机等系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 5、预算金额:140000.00元 |
|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与调试。 |
| 7、质 量:合格 |
| 8、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
| 9、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 1个包 |
|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
| 2.2、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
| 3.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
|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 3.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
|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
| 1、获取时间:2026年 6月 3日-2026年 6月 9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周末、节假日除外); |
| 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康城尚阁 1902室; |
|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
| 4、须携带资料: |
| 4.1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的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
|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
|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 6月 15日下午 15:30分整(北京时间); |
| 2、响应性文件递交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康城尚阁 1902室。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法:
采 购 人: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商都路 5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立即拨打
代理机构: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康城尚阁 1902室
联 系 人:邰女士
电 话:立即拨打
2026年 6月 2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偃师区中医院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商都路 5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盛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康城尚阁 1902室
联 系 人: 邰女士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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