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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水利局延津县2026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延交财工程招标【2026】020号;延津招标采购-2026-2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延津县水利局延津县2026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0.649021万元,招标人为延津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更新改造De200PE管道450m、更新改造De110PE管道3886m、更新改造De63PE管道5071m,建设闸阀井40座,更换及新增水表382套(其中更换DN15智能水表380套,新增DN100WS垂直螺翼式水表2套)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津县水利局延津县2026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延津县水利局延津县2026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2024、202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于本单位(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供应商拟投入的主要参建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以上人员要求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网页查询证明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 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4.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4 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0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 CA 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 延津县水利局延津县 2026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水利局延津县 2026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水利局延津县 2026 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工程招标【2026】020 号;延津招标采购-2026-29。 2.3.预算金额:1306490.21 元
2.4.项目地点:延津县境内 2.5.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2.6.建设规模为:更新改造 De200PE 管道 450m、更新改造 De110PE 管道 3886m、更新改造De63PE 管道 5071m,建设闸阀井 40 座,更换及新增水表 382 套(其中更换 DN15 智能水表380 套, 新增 DN100WS 垂直螺翼式水表 2 套) 等。 2.7.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2.9.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2024、2025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注册于本单位(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供应商拟投入的主要参建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以上人员要求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网页查询证明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 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4.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4.4 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3.5.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农民工工资作出承诺,在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项保证金,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并拟定违背承诺时的自罚措施。 3.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年6月8日00:00至2026 年6月12日23:59,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 “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 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 CA 锁(包括法人 CA 锁)进行签章制作。 5.6.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 CA 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512 - 58188538。(说明:1. 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 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 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6. 评标与定标 6.1. 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6.2. 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6.3. 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10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6.4. 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6.5. 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延津县水利局 地址:延津县利民路 联系人:李青松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2、招标代理机构:青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东段宝龙城市广场A区3-2号楼101室 联系人:刘旭 电 话:立即拨打 3、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延津县水利局 地址:延津县利民路 联系人:贾建彬 电话:16650398393 青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延津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水利局 地 址:延津县利民路 联系人:李青松 电 话: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13700731215@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青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中)402号国贸中心C座1608、1609室 联系人:刘旭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23129549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李青松:13700731215"}],"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刘旭 刘旭:0373-2949999 吕振峰:18238692777 王新明:13937317112 王佩奇:13603737012 吕振峰:13949613777 贾先生:0373-7799102 贾鹏:15737327285 孔凡霞:13937324472 王新明:0373-7691366 贾鹏:13849340784 暂未公布:0311-690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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