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提升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合规化水平,保障全院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高效、有序、合法实施,我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建立长期合作服务机制。本次拟遴选2家合格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框架服务协议,承接我院各类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洛宁县妇幼保健院遴选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2.服务内容:全权负责我院工程、货物、服务等全品类招标采购项目的全流程代理服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采购前期需求梳理、技术参数论证、进口产品采购申报论证、招标采购政策咨询、招标文件编制、采购公告及公示信息发布、开评标场地组织、现场秩序管理、投标人资格初审、中标结果公示、协助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档案规范化整理归档、采购质疑答复、采购投诉协助处理、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等全套配套服务。
3.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我院将对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合规性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单次续签周期为1年,累计续签不超过2期。服务期内,若代理机构出现服务不达标、违规操作、失信违约等情况,我院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协议,重新组织遴选,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遴选方式: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评审、择优入选的方式开展,通过多维度综合考评确定合作代理机构。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参选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不满足任一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丧失参选资格:
1.主体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洛阳市区内设有固定常态化办公场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保障本地化服务响应效率。
2.业务备案要求: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合法登记备案,具备合法开展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资质与交易权限,可独立完成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
3.专业团队要求:拥有稳定、专职的招标代理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及核心从业人员具备招标代理、政府采购相关从业能力,熟练掌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财政监管政策及本地交易平台操作规范,能够精准适配医院采购业务需求。
4.授权人员要求: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参选机构正式在岗员工,需提供有效期内劳动合同,以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材料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提供社保官方渠道下载的带电子签章的有效凭证,证明材料真实可查)。
5.信用合规要求:参选机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无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选机构须出具书面信用及合规承诺书(格式自拟),并附官方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合作形式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参选机构入选后,严禁将本项目服务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及合作资格。
7.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1日(工作日受理,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支持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邮寄报名以快件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3.报名及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回族镇民族路北段洛宁县妇幼保健院设备科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需清晰可辨),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密封包装,包装外标注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未按要求整理装订的,不予受理:
(1)报名函(格式自拟,明确标注本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基本信息、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意愿);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二选一,授权报名需全套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政府采购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证明、从业人员资质证书等全套资质证明材料;
(4)官方信用查询截图、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书面承诺书;
(5)完整的服务实施方案、服务保障措施、收费报价方案、廉洁服务承诺、履约服务承诺书;
(6)参选机构业绩证明、团队实力、荣誉资质等其他能够佐证自身服务能力的补充材料。
1.我院将组建专项评审工作组,严格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对参选机构的资质条件、从业业绩、专业团队配置、服务方案可行性、收费合规性、企业信用、履约能力等维度进行综合量化评审打分。
2.评审结果经院内审批流程审议通过后,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中选服务机构,签订招标采购代理框架协议。
3.中选机构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及行业规范承接我院各类招标采购业务,具体服务项目以院内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1.本次遴选无论结果如何,所有参选机构递交的报名材料、评审资料均不予退还,参选机构自行承担报名及参选产生的全部成本与费用。
2.参选机构须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全权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虚假承诺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选、中选资格,纳入我院不良合作名单,且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3.本次公开遴选活动不向任何参选机构收取报名费、评审费、服务费等任何费用。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洛宁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最终解释。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回族镇民族路北段洛宁县妇幼保健院设备科
监督说明:本次遴选全程接受院内纪检部门监督,杜绝违规操作,保障遴选工作合规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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