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废气 ①熔炼废气: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 ②浇注废气: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RCO催化燃烧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根15m高排气筒(DA002); ③装箱、落砂、砂处理、打磨废气: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3); ④抛丸废气:抛丸机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中频感应熔炼炉冷却排水全部收集,回用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鹤壁市开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排入汤河。 (3)噪声 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一般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炉渣、废钢丸、废边角料、废砂、不合格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滤袋。其中炉渣、废砂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钢丸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滤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 分类、分区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