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0芦台至汉山景区路域环境整治(道路两侧绿化补植补造)项目竞争性谈判
公告
(招标编号:LXZBLB2026-0717-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一、招标条件
本 G310芦台至汉山景区路域环境整治(道路两侧绿化补植补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4.016419万元,招标人为灵宝市故县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 G310芦台至汉山景区路域环境整治(道路两侧绿化补植补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修建景墙,补栽苗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G310芦台至汉山景区路域环境整治(道路两侧绿化补植补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现企业优势
(001G310芦台至汉山景区路域环境整治(道路两侧绿化补植补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3.2 |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 |
| 3.3 |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3.4 |
投标单位须出具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
| 3.5 |
投标单位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
| 3.6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
| 3.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7月 20日 08时 30分到 2026年 07月 22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岭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文化广场东出口向南 100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7月 23日 09时 00分
递交方式:岭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文化广场东出口向南 100米)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 07月 23日 09时 00分
开标地点:岭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文化广场东出口向南 100米)
七、其他
岭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故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 G310芦台至汉山景区路域环境整治(道路两侧绿化补植补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 |
项目名称:G310芦台至汉山景区路域环境整治(道路两侧绿化补植补造)项目; |
| 2、 |
项目编号:LXZBLB2026-0717-01 |
| 3、 |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 |
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540164.19元,财政资金; |
| 5、 |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G310芦台至汉山景区路域环境整治(道路两侧绿化补植补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修建景墙,补栽苗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6、 |
工期:20日历天; |
| 7、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8、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9、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3.2 |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 |
| 3.3 |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 3.4 |
投标单位须出具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
| 3.5 |
投标单位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结果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
| 3.6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
| 3.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
三、获取谈判文件
| 1、 |
时间:2026年 07月 20日至 2026年 07月 22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除外); |
| 2、 |
地点:岭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灵宝市文化广场东出口向南 100米) |
| 3、 |
方式:现场领取; |
| 4、 |
领取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内容,留复印件三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四、谈判时间:
| 1、 |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 07月 23日 09时 00分。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
| 2、 |
谈判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岭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宝分公司。 |
五、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共灵宝市故县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立即拨打
采购人:灵宝市故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故县镇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59368716190
采购代理机构:岭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灵宝市文化广场东出口向南 100米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立即拨打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灵宝市故县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故县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宝市故县镇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1593687161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岭信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宝市文化广场东出口向南 100米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立即拨打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ctbpsp.com/ /bulletinDetail?uuid=a7362e4a-2c27-4b59-9e9e-63173aff92ce&inpvalue=&dataSource=0
高先生:159368716190"}],"zhaoBiaoAgentUnitContact":[{"name":"高先生 蒋少林:15936897606 赵先生:13639867799 刘先生:17737397251 李女士:18237116701 张先生:13903984444 朱先生:13839839789 马女士:18939053156 袁先生:15978308818 李先生:15139897689 张先生:13938111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