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发改政务审〔2026〕40号
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批许昌市中央公园跨永昌大道天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许建〔2026〕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6年6月5日,我委委托河南东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许昌市中央公园跨永昌大道天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复审确认,形成了《许昌市中央公园跨永昌大道天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版)》。河南东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修编版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许昌市中央公园跨永昌大道天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修改报告。
二、项目编码:2605-411000-04-01-205000。
三、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中心城区中央公园核心区,跨越永昌大道,连接中央公园南北两侧慢行空间。
四、项目单位: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许昌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建设实施。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拟建设复合型天桥1座,主桥长度118米,平台面积平均1000平方米(共两个),引桥坡道南侧100米、北侧75米,推行坡道南侧80米、北侧75米。主桥标准宽度7米,平台宽度7—20米,引桥坡道和推行坡道宽度5米。主梁高度1—1.5米,平台梁高度1.2米,坡道梁高度1米;桥梁净高6米。统筹骑行坡道、快捷旋转坡道、无障碍电梯预留及桥下约300平方米服务设施,同步实施桥体亮化、微气候营造、导视系统、两侧环境品质提升等内容。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3902.39万元。其中,建安费3319.49万元,二类费用397.07万元,预备费185.8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七、同意项目单位在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委托有相应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国家、省、市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八、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环保、消防、安全和节能等要求,依法组织实施。
九、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开展下步工作,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核定。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