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信息
1.产品名称 :生铁。
2.数量:140吨。
3.商标、牌号按需方要求执行。
4.金额以最终报价为准。
5.供货时间:双方约定日期。
二、质量要求
1. 执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2. 供方对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确保货物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合同约定。
三、交货条款
1.交货地点:需方仓库。
2.交货方式:供方按需方约定日期送货上门。
四、运输方式
1. 采用公路汽运。
2.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计量与损耗
1.损耗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无约定则按实际验收重量结算。
六、验收标准及异议处理。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执行。
2. 异议期限:需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到货验收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
3. 供方收到异议后应及时配合核实并处理。
七、结算方式及发票要求
1. 合同签订后,款到发货。
2. 报价自出具之日起当日有效。
3. 供方收款后按约定时间供货,发货后3个工作日内,向需方开具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需与合同、货物信息完全一致。
八、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当地工商部门调解;调解无效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 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