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202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HNKC-2026-012
招 标 人: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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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28
第六章 图纸.................................................................................................................................... 29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3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通许县202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202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4日《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公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202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HNKC-2026-012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投资总额:本次招标金额约2573万元。
2.5项目概况:对202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的道路、给排水、照明等进行改造。
2.6建设地点:通许县境内
2.7施工计划工期:第二标段: 7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第二标段:合格
2.9招标范围:第二标段: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8个标段
第二标段:文化局家属院、财政局家属院、实验中学小区、公疗医院小区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招标控制价:
第二标段:小写:2600000.73元
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柒角叁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4社保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以2026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潜在投标人只可对以上多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投多个标段。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在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司CA密钥推送信息。
4.5请潜在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潜在投标人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6年08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26年08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 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线上: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
线下:
1.招标人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名称: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西段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2.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的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通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西段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立即拨打
3.监督单位:通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立即拨打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名称: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许县咸平大道西段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开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通许县裕丰路3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立即拨打 |
| 1.1.4 |
项目名称 |
通许县202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项目 |
| 标段名称 |
第二标段:文化局家属院、财政局家属院、实验中学小区、公疗医院小区 |
| 1.1.5 |
建设地点 |
通许县境内 |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纪要以及变更通知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1.3.2 |
计划工期 |
70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
详见招标公告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预备会 |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
| 1.10.3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经理与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8)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10)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14)硬件特征码与其他公司一致的。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为准。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08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额: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 3、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转账需备注“*项目*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注:保证金缴纳绑定,请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办事指南栏目下的操作规程中的《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或直接登录http://www.kfsggzyjyw.cn/kfczgc/15732.jhtml。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必须标注清楚,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5、电子保函: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具体操作详见:http://www.kfsggzyjyw.cn/kfzytz/26107.jhtml(附件:电子平台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6、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4年或2025年(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3年1月1日以来(公司成立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之后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名。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kfggzy/ 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关注推送消息。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及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b.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立即拨打。 c.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 |
| 5.2 |
开标程序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封市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3)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为质疑时间,若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相关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3人,业主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7.1 |
定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过程在招标人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 |
| 7.2 |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 7.3.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保函 或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合同签订前递交至招标人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招标控制(总)价 |
本标段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小写:2600000.73元 大写:贰佰陆拾万元柒角叁分 注: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总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 10.2 |
质疑或异议的递交: |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为了规范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当事人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行为,让交易项目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通了网上质疑(异议)、投诉通道,方便当事人进行网上质疑(异议)、投诉。 (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关于实行线上质疑(异议)、投诉的通知”) |
| 10.3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 下载 |
| 10.4 |
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 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 10.5 |
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
| 10.6 |
异议与投诉的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投标人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异议与投诉,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 |
| 注: 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及所有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2、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4、开标时间前,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中标后变更的,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变更证明材料,并附在投标文件中,评标结果出来以后提供的项目经理变更材料无效,按项目经理有在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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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法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或咨询服务的,但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系统内提出问题,以便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系统中回复。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系统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自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网上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自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服务承诺书
九、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十、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发网上公告的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扫描件(有年检的需提供相应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投标备选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封市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主持人点击“开标”,解密开始倒计时;
(3)投标人对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解密时间结束后5分钟为质疑时间,若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大厅系统内提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场在系统内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如无异议,视为认同开标事宜。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及监督人员从有关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评标人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签章要求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提供清晰扫描件)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社保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税收及社保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信息公开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和数量 |
| 投标报价 |
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4 |
施工组织方案评审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 |
有现场管理机构设置(含项目机构组成表),否则不合格。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有针对该项目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否则不合格。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有针对该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否则不合格。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含实验检验措施),否则不合格。 |
| 安全文明管理体系与措施 |
有安全文明管理体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有针对性的安全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文明施工计划及措施内容,否则不合格。 |
|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
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有环境保护措施。 注:必须包含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否则不合格。 |
| 资源配备计划 |
有投入的设备及劳动力计划、数量、时间,否则不合格。 |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
| 施工总平面图 |
有符合现状的具体位置的总平面图布置,否则不合格。 |
| 节能措施 |
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节能措施,否则不合格。 |
| 其他因素 评审标准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须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合格。 |
| 服务承诺 |
(1)主要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人员数量满足工程需要且保证实际参与本项目的承诺和措施; (2)在施工、验收移交及质保阶段配备现场派驻项目管理人员; (3)提出可行的措施,解决建设单位实施中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承诺替发包人排忧解难,且措施合理可行; (4)协调周边关系,资金、技术、机械设备投入等方面的服务承诺; (5)服从社区、街道、监理、建设单位现场统筹调度,配合居民沟通、点位微调等方面的服务承诺 (6)落实扬尘质量、降噪减扰、垃圾日清、文明施工常态化管控的承诺。 (7)针对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保证不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做出承诺。 (8)出现施工扰民等问题的维稳方案 (9)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做出承诺。 (10)针对不间断施工做出承诺。 (11)优惠承诺。 (12)施工保修期内和保修期外承诺。 (13)其他实质性承诺。 以上承诺未做出响应的视为不合格。 |
| 2.1.5 |
推荐定标 候选人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确定中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Q,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Q<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Q≤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③当10<Q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4家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家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1)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数量少于应当入围中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入围中标候选人。 (2)若投标人报价出现并列则同时入围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以不标明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定标时间以邮箱形式告知中标候选人,不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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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评审。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定性评审标准
(1)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做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应当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3.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招标人可暂停本次评标行为,视情况选择择期复议、重新招标等处理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招标人可申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92号);
《开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汴公管办〔2023〕9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人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招标人对定标过程进行音、视频记录,并存档备查。定标地点为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 5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4.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
5.核查因素
在定标会议前,由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报告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应当保密。核查内容包括定标候选人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主要负责人员的注册证、职称证、相关证书及社保信息、业绩、财务状况、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受贿行贿情况等( 核查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少于三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摇号机,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点为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以邮箱形式通知;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分别由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摇号机,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组成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信息等内容,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规进行处理。
9.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招标人签订为准)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在会员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时在附件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