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刘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区(北地块)EPC项目
人防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 洛阳市洛龙区刘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区(北地块)EPC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人防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刘富村。
工程内容:洛阳市洛龙区刘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区(北地块)EPC项目包括安置房住宅、商业、商务办公、公共配套设施、附属设施、地下车库等主体工程建筑、装饰、安装等,以及安置房小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和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68420平方米。最终规模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指标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 人防门 采购招标,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招标货物经营资质。
3.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货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3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近3年无安全、质量事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投标状态。
3.4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具备投标货物的所有权,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担保。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人防工程施工或防护门生产安装资质, 参与过类似的房建工程供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 20 时 25 分至 2026 年8月 1日 20 时 25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6 日 20时 2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https://zjzcw.iccec.cn)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