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淬火、回火工序颗粒物(油雾)、非甲烷总烃 淬火、回火工序颗粒物(油雾)、非甲烷总烃:生产车间密闭,淬火油槽、回火炉进出料口侧面设置侧吸式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油雾)排放浓度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066—2020)表1标准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收水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洺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物(废边角料及金属屑)、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桶、废活性炭)。 项目设置1座3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项目设置1座15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全部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