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GB/T 4357-2009及买受人使用要求。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不回收。
第四条 合理损耗计算方法:无。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 至2027年8月31日,交货日期为下订单日期十天内。
第六条 交货地点: 河南省济源市承留镇东官桥村北中钢制品院河南分公司,韩梦,
立即拨打。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出卖方承担。
第八条 检验标准、检验期限:符合相关国家标准GB/T 4357-2009及买受人使用要求。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方式及期限: 收到货物后12个月内。
第十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每月按双方认可的实际订单量开发票,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电子汇款或银行承兑(承兑账期3~6个月)。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向买受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 交易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四、技术条款:
72A钢丝
规格:Φ4.25±0.02mm,8.0的圆丝拉到6.1铅淬火(抗拉1100-1200)后酸洗磷化拉到φ4.25(抗拉1400-1500);
65Mn
规格:Φ3.3±0.02mm,5.5的圆丝拉到3.3铅淬火酸洗磷化(抗拉1100-1200);
82A/82B
规格:Φ4.5±0.02mm,6.5的圆丝拉到4.5铅淬火酸洗磷化(抗拉110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