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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艺友佳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5月16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河南艺友佳 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友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 裁定由登封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2023年5月30日,登封市人民法 院指定河南万特律师事务所担任艺友佳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 人")。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拟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艺友佳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现对 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艺友佳公司成立于2015年07月28日,在郑州市管城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成立,法定代表人刘祖通,注册地为郑州市管城区港湾路2 号36号楼1单元6层东户,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毛万里、 刘祖通,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因经营不善进入破产 清算程序。 二、申报机构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评估机构; 2、申报机构入选河南省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备选库或具备管理人 资质; 3、近三年内与艺友佳公司不存在业务联系。 三、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 1、负责艺友佳公司破产清算阶段所有可依法转让的对外债权以 及案涉抵债房产的评估; -1-
2、依法进行评估并按时出具评估报告,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质询,完成管理人交办的与本案破产清算相关的其他评估工作。 四、报名机构应提交的竞选文件 1、报名机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机构及从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件、业绩证明、授权委托手续等; 2、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期限,专业人员配置材料等; 3、收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收费参考依据及下浮幅度; 4、报名机构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所提交竞选文件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承诺; 5、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的证明; 6、配合管理人进行延伸、后续评估等不再收费的承诺; 7、报名机构认为与评估事项相关的其他材料; 8、本项目系执转破案件,根据现有资料,目前公司核心资产为对外应收债权,含工程结算款与质保金等,但债权处于以房抵债及变现阶段,可能面临暂无能力支付服务费的情况,报名机构需同意自行承担不能收取各项费用的风险。 五、机构选定及费用支付 1、参与竞选的评估机构近3年内不得与艺友佳公司存在任何评估业务联系,否则取消竞选资格; 2、管理人将根据各申报机构的资质等级、专业团队配置、破产评估服务经验、报价合理性、服务方案可行性等事项进行综合评分,同等条件下业绩最优、报价合理者中标;服务费用可根据实际工作量由管理人适当调整,调整后费用不得高于投标报价; -2-
3、服务费用经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在艺友佳公司资产状况 允许的情况下,管理人可予以支付。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期:2026年8月2日24:00; 2、报名方式:所有竞选文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扫描为PDF格式后通过邮箱发送,中标后需向管理人提供纸质版竞选文件一式三份; 3、联系人:张律师/马律师 联系电话:立即拨打/立即拨打 报名邮箱:wonder365@139.com 七、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报名机构递交竞选文件即为要约,管理人发出的中选通知即为承诺,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商调整竞选方案的,以调整后的方案为准; 2、最终选定的评估机构应按照委托合同要求,选派4名及以上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开展本项目工作,核心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管理人对本公告及本次选聘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河南艺友佳园林绿化有限 管理人 2026年7月28日 -3- 马律师:18838974406"},{"name":"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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