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丰县税务局2026-2027年干部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清丰县税务局参加体检人员约245人(含在职人员、离退休干部)。健康体检服务费用由国家税务总局清丰县税务局支付。体检实施时,参检人员数量会有所变化,以实际参检人数为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体检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及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
三、采购预算:56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特定资质要求:
2.1、(1)医院:应为依法登记的公立医院或民营医院,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体检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具有承担健康体检任务的技术力量,并具备体检所需仪器、设备、物品及检验
需设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渠道查询情况(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事项:
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每天8时3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濮阳市濮上路与政和路东北角中招联合电子招标平台(濮阳)运营中心
事项: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元。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同评审时间及地点。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9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濮阳市濮上路与政和路东北角中招联合电子招标平台(濮阳)运营中心
七、发布媒体和公告期限:
在《国家税务总局濮阳市税务局官网》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清丰县税务局
地址:河南省清丰县人民路东段路北
联系人:高菲菲
电话:立即拨打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普庆路6号玖号公寓
联系人:刘帅
电话:立即拨打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