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一)废气。有机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后进入“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上述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有机化工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指标要求。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对剪切泵、搅拌罐、加热罐、均质机、环保设备风机等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一般固废中的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进行处理;废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时回收利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分批分量回用于生产。滤渣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上述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实际建设情况: |
(一)废气。有机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后进入“冷凝回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上述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有机化工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指标要求。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利用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许昌市屯南三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对剪切泵、搅拌罐、加热罐、均质机、环保设备风机等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一般固废中的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进行处理;废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时回收利用;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分批分量回用于生产。滤渣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上述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