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第二次)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180000元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7.采购内容:前端摄像机:球机15个、拾音器33个、半球12个、枪机5个。硬盘录像机2台(带16块8T硬盘)。所有设备须为原厂正规品牌全新未拆封行货,无翻新、无瑕疵,符合国家安防标准、支持全国联保,同时提供产品监检测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存储设备满足不低于120天的存储需求且提供10%左右存储空间。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9. 交付工期:合同签订后历时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10.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全包一口价,包含设备费、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本项目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仅保留报价最低的1家供应商进入比价评审,其余同品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按上述规则剔除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询价终止,重新组织采购。
11.监控设备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2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3供应商须具备响应的资质,经营范围包含安防、监控设备销售、安装相关经营资质,具有履约能力。
3.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需提供截图);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监控设备整机质保不少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原厂质保高于该要求的按原厂执行。
2.监控硬盘原厂质保不少于3年,原厂质保高于该要求的按原厂执行。
3.质保期内设备本身质量问题,供应商须上门免费维修、免费更换配件、设备,全部人工、配件、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固件、系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5.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本地故障响应不超过2小时,一般故障24小时内处置完毕;
6.安装完成后免费调试、培训采购方指定人员基础操作、录像调取、回放、备份等使用方法。
四、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逾期不候。
2.响应人获取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507房间领取询价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9月23日09:30—10:00。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512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512会议室。
七、邀请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方式: 178 3920 8955
贾先生:0392-3380116 贾先生:0392-3380760 贾振华:03923380760 王女士:0392-3380137 王女士:17839208955 王法官:0392-3380623 贾先生:0395-3380760 王先生:0392-3380516 贾振华:13849211099 周女士:03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