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潢川前程家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债权人申请,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22日裁定受理潢川前程家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7月6日作出(2026)豫15破54号《决定书》,指定河南心雨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河南荟智源策(信阳)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郭晓晓为管理人负责人。为有序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现决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潢川前程家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资产进行资产评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潢川前程家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31日,注册资本1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登记地为潢川县航空南道(原黄河商场一楼)。法定代表人为程贤中;股东程贤中持股90%,股东钱先丽持股10%。经营范围:家用电器批发、零售、维修及空调安装。
二、评估范围和工作要求
(一)评估范围
潢川前程家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所有破产资产。(具体的财产范围节点: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潢川前程家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清算企业取得的财产)
(二)工作要求
1、在被选定为评估机构后,按照管理人要求对潢川前程家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资产进行清点造册并依法进行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协助管理人完成其他与评估、资产清点、变价相关的工作以及在管理人规定期限内完成管理人指定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质询;
4、按照法院及管理人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其他义务。
三、参选机构要求
1、申报机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资质及备案证明;
2、无应回避情形且评估机构及其参与本项目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记录;
3、入选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名单库;
4、按照评估行业准则及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有关要求进行评估,具有破产企业评估业务经验的优先。
四、参选机构应提交的竞选文件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应用档案袋封装,加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报名机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明、业绩证明、授权委托手续等;
2、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
3、报价方案(含是否接受结案后付款、在无款可付的情况下是否放弃收款等);
4、报名机构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所提交报名文件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承诺;
5、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的承诺或证明;
6、承诺在本案破产程序终结前的评估工作过程中,对评估负责人及常驻工作人员不进行更换,确保对接评估人员能及时反馈、沟通;
7、配合管理人进行延伸、后续评估等不再收费的承诺;
8、报名机构认为与评估事项相关的其它材料。
五、特别提示
本次委托评估事项需评估机构自行垫付前期评估费用,评估费用的支付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评估工作完成后,评估机构需自行承担因破产费用不足而无法最终获取评估费用的风险。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日期:即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17:00;
2、邮寄地址:信阳市平桥区羊山新区东方今典中央城绿茵路 A 区南门东侧河南荟智源策 (信阳) 律师事务所;
3、联系方式:刘律师立即拨打。
七、中标及通知
管理人根据参选人的资质、报价、业绩、工作方案等因素综合考量,选定评估机构后报人民法院备案。关于最终确认的选聘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如只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符合报名条件,则该机构确定为入选机构。
八、其他
1、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潢川前程家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所有。
潢川前程家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