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校服采购,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我校按以下程序及要求严格执行进行一、二年级校服采购征订工作。
将校服采购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并制定工作方案,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形成会议纪要。
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后对全体家长发放统一征求意见书,学生自愿率达到80%以上学校方可统一征订校服,征求意见书要存档保存,以备检查。
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社会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领导小组,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
选用组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用模式自主确定企业模式,选用模式商讨会形成会议纪要,并向教育局装备中心报备。
1.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资格审查,圈定不少于三家供货企业。
2.供货企业进行样衣展示、方案说明。
3.按照“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校服选用组织投票确定供货企业。
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相关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
公示到期后,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合同,合同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校服生产企业按合同约定生产供应校服,企业与学校随机抽取当批次一定数量校服到有资质的纺织品检验机构进行双质检,取得本批次成衣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后才能将校服发给学生。
采购结束后,及时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督促供货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
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由学生家长直接将校服费用支付给供货企业。校服企业向学校出具校服费用收取凭证学校保存。
1.采购结束后,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2.及时向教育局装备中心备案,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