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4-00006441
二、采购单名称:特许经营-巩义项目部1号机上层、2号机中层催化剂更换施工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02-26 17:00
四、报价有效期:2024-05-31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单位: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巩义项目分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邹菩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8101029156
九、询价类型:公开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招标范围:
巩义项目部1号机上层、2号机中层催化剂更换施工
具体工作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应答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类似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须提供至少2个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页等复印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以报名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中止(投标人原因)、终止,财产被整体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在招投标行为中,没有行贿受贿行为和弄虚作假等劣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6)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本次采购招标方不接受投标方提出的任何付款方式差异。
二、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为:(1)本工程的承包费用不拨付预付款。(2)工程按进度付款,每完成一台机组,待场地清理经甲方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移交,办理结算手续后,乙方开具每台机组工程结算款100%增值税发票(税率9%),甲方支付乙方每台机组工程结算款的97%,遇节假日、星期天时间相应顺延。在甲方资金困难时,双方协商解决。(3)剩余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1年后没有质量问题后予以支付。
三、交货时间:1号机组:2024年04月20日-2024年05月15日;2号机组:2024年09月20日-2024年10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产品描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需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巩义项目部1号机上层、2号机中层催化剂共患施工 |
1 |
项 |
9% |
2024-04-20 |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 河洛镇大唐环境脱硫项目部 |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巩义项目分公司 |
巩义项目部1号机上层、2号机中层催化剂共患施工 |
发布日期: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