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附属初级中学西校区食堂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洛阳小街记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附属初级中学西校区食堂提升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JZGC-2024028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落实到位;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附属初级中学西校区食堂提升改造项目,位于洛阳市西工区,主要建设内容为:餐厅墙面、地面、天棚、门窗及水电等改造等。
5、招标范围:主要为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附属初级中学西校区食堂提升改造项目,所有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若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建设地点:洛阳市西工区;
7、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金额):1099049.56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9、计划工期:25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当地省市安全文明生产施工标准化工地验收标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文明工地目标: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7、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第1-4项须在投标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第5项须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7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3、招标文件获取: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1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或由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公告要求其他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投标人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投标人应对资料及相关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及处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A2306室。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小街记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小街 10 号楼人防工程伪装房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9-62231866
代理机构: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室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16637983216
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