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2024年度矿石运输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龙宇钼业宝华山选厂2024年度矿石运输项目;
2、项目编号:ZGGL【2024】0521-027;
3、建设地址:洛阳市栾川县;
4、建设资金:企业自筹;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11.69元/吨矿石(其中:柴油含税单价为7.5元/升)
注: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均为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标后按中标价据实结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7、项目概况: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宝华山选厂(以下简称宝华山选厂)预计年运矿量约180万吨;运输路线及运距为自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南泥湖矿山公司(以下简称南泥湖矿山公司)料场至宝华山选厂粗矿仓内,具体为:栾川县冷水镇南泥湖矿山公司料场??冷水村??龙王庙村??三川村??柳子村??祖师庙村??宝华山选厂碎矿车间粗矿仓内。运距约20公里。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9、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0、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及地方政府要求,须保证满足宝华山选厂连续稳定供矿要求,同时保证运输过程中矿石不损减;
11、安全目标:杜绝发生车辆事故及人身伤害等安全生产事故,杜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如有发生,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满足宝华山选厂连续稳定供矿要求,同时保证运输过程中矿石不损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公司名下自有车辆不低于15辆(含新能源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以及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所属单位的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证书)及本单位劳动合同证明资料。(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书及劳动合同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投标人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一年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告附注),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不满一年的须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告。(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招标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截图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查询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3、方式:本次招标文件现场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招标资料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正大国际中心西区7号楼603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滨河大道龙宇大厦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0379-66809090
2、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38号正大国际西区7号楼609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9-60359666
电子邮箱:646902866@qq.com
3、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09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