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卢氏县2024年城关镇河洛嘉园社区纺织品加工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2024年城关镇河洛嘉园社区纺织品加工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NHR2024-016
3、采购人:卢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采购金额:?299500.00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采购内容:卢氏县2024年城关镇河洛嘉园社区纺织品加工配套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清单及要求)
8、交货期:合同签定后20日内安装完成
9、质保期:24个月
10、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12、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供应商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6、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施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2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卢氏县农贸市场20号楼3楼;
3.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
5、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出示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所有证书原件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磋商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卢氏县农贸市场20号楼3楼
五、磋商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时间:2024年07月 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卢氏县农贸市场20号楼3楼
六、磋商保证金
1、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承诺函。(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小丰
电话:0398-7870187
地址:卢氏县新建路北段
招标代理: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琛
电话:19839828311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农贸市场20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