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香鹿山镇卫生院购置全数字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智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宜阳县香鹿山镇卫生院的委托,就宜阳县香鹿山镇卫生院购置全数字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X-2024-07-01号
2、项目名称:宜阳县香鹿山镇卫生院购置全数字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30000.00元
最高限价:73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HNZX-2024-07-01号 | 宜阳县香鹿山镇卫生院购置全数字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项目 | 730000.00元 | 730000.00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为:宜阳县香鹿山镇卫生院因工作需要,需购置全数字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5.6质保期:一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质保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支持中小(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李贺大道宁远财富广场508室
3.方式:报名通过后,现场直接获取;
4.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4.1营业执照、资格要求原件;
4.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资料要求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售价:每份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18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李贺大道宁远财富广场605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李贺大道宁远财富广场605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公告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香鹿山镇卫生院
地址:宜阳县香鹿山镇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5838599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智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香鹿山镇李贺大道宁远财富广场508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937900162
202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