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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汝阳县粮食安全仓储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项目-中标公告

2026/6/11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的委托,对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汝阳县粮食安全仓储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汝阳县粮食安全仓储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项目

2、项目代码:2303-410326-04-01-560120

3、招标编号:汝建招2026-14号

4、标段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035号-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汝阳县粮食安全仓储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汝阳县,总投资为21327171.85元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3招标规模:内埠镇瑞丰粮食仓库有限公司大安库区新建0.9万吨高大平房仓1栋;三屯镇润泰粮食仓库有限公司新建3栋总仓容2万吨高大平房仓。同步配套建设道路硬化、消防水池、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等附属配套设施。

2.4最高投标限价:21327171.85元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否。

2.8其他:(1)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②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及日期

1、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8

2、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四、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6年05月29

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

3、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海潮(评标委员会主任)赵莉严传军李临光、晁彩霞(业主代表)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2026年0602日至2026年0604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

六、核查情况

1、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情况:10家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2、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无。

七、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6年06月0915时00分

2、定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

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4、中标人:河南玖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凤山路与杜康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中标价:20684299.99元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资质等级: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

项目经理:刘亚婷

证书名称及编号:注册二级建造师;豫241202420250329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建安B(2025)1056416

5、比较优势: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洛财购(2019)3号文计算,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0000.00元。

九、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公示期

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5

十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其他补充事项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汝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址:汝阳县人民路47号

联系人:沈先生

 话:0379-68211525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上阳路交叉口名门万象国际11栋1511室

联系人:贺英杰

 话:13623793666

监管部门: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232397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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