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固始县交通运输局
承包人(全称): 河南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固始县沙河铺-桥沟史灌河河堤道路改建工程 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固始县沙河铺-桥沟史灌河河堤道路改建工程
2. 工程地点: 固始县境内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固发改(2025)75号文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路线整体上呈南北走向利用现有河堤道路进行改造,下穿凤凰大桥路段采用局部改线方案。东岸路线起点位于凤凰大桥南侧100m 河堤道路与村道交叉口,路线终点止于新台南侧 G328,东岸路线全长 30.828km。西岸路线起点位于番城街道大寨社区,路线沿史河西侧向北前行,经过史河和灌河交汇处,终于灌河南岸,西岸路线长度2.825km。另外东岸新增两条延长线,AK线加宽,路线长度0.285km,BK线土路长度0.266km。本项目路线全长共34.204km。东岸实际实施长度14.491km,西岸实际施工2.825km,实际施工长度共17.316km。路面均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6. 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 年 6 月 6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2025 年 6 月 6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4 月 3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0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壹仟玖佰万伍仟玖佰贰拾陆元整 (? 19005926.00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柳运良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6 月 5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固始县交通运输局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贰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