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n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n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n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 3.3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n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n 3.5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n 3.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n 3.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成立年份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 \n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查询网页截图。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