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伊川县污泥处置项目(一期)进行了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工作,现将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n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n1、项目名称:伊川县污泥处置项目(一期)
\n2、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6)0029号
\n3、招标编号:伊建招备(2026)11号
\n4、标段名称:伊川县污泥处置项目(一期)
\n5、标段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6)0029号-1
\n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1、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n在现状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北侧用地内新建污泥处置厂一座,包含污泥处置车间和综合楼等。项目一期总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泥100吨(以含水率80%计),污泥处置采用集成式污泥干化处理工艺,干化后的污泥运送到电厂进行掺烧处置。(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n2、项目建设地点:
\n本项目位于伊川县彭婆镇现状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北侧,彭婆镇彭婆村西、滨河东路东侧,滨河东路与曲河交叉处向南 500米。
\n3、项目投资规模:
\n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946.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96.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05.71万元,预备费229.69万元,建设期利息77.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7.24万元。
\n4、项目资金来源:
\n本项目投资使用计划按工程进度安排资金使用。资金来源如下:申请银行贷款3100.00万元,占比78.56%;项目公司参股各方按照股权比例自筹资金846.23万元,占比21.44%,根据项目进展投入。
\n5、拟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股权结构:
\n本项目设政府出资人代表,新组建的项目公司中,特许经营者持股35%、注资296.18万元,政府出资人代表持股65%、注资550.05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以经批复的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为准,协议未明确的,由参股各方协商确定;注册资本由参股各方按股权比例自筹,建设期内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以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出资形式足额缴付。
\n6、资产权属:特许经营期内,项目资产归项目公司所有。特许经营期满,特许经营者需将符合安全与质量标准的污泥处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n7、招标内容:
\n本项目由伊川县人民政府授权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择优选择具有相关污泥处置方面的管理经验、技术专业能力、运营优势的特许经营者。
\n8、特许经营采购需求:
\n本项目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伊川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特许经营者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安全管理及期末移交等工作,为伊川县提供污泥处置运营服务。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的资产移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或双方约定协商移交。
\n9、特许经营服务范围:
\n政府方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确定授予中标特许经营者对下列伊川县污泥处置项目(一期),即:伊川县彭婆镇现状伊川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北侧,彭婆镇彭婆村西、滨河东路东侧,滨河东路与曲河交叉处向南500米,提供伊川县全域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向污水处理厂提供污泥处置服务,并提供相关污泥处置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n10、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0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实施,即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项目所有权,期限届满将项目移交政府。
\n项目建设期,政府方不提供投资支持;项目运营阶段,亦不存在按规定实施运营补贴的情形。
\n11、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30年,其中建设期约1年。
\n12、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n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n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7日
\n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n四、评标情况
\n1、评标日期:2026年10月10日
\n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六室
\n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吕义军(评标委员会主任)、张永福、李爱青、薛小宾、秦现军、吴伊乐(业主评委)、赵兵亮(业主评委)
\n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n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5日
\n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n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n六、定标情况
\n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于2026年10月16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情况如下:
\n中标人名称:威保特(杭州)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n中标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智溢路138号202室
\n投标报价:292.00元/吨(含税)
\n项目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30年,其中建设期约1年。
\n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n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将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率控制为零。
\n环保目标:节约能源,绿色施工。
\n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BO0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实施,即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项目所有权,期限届满将项目移交政府。
\n项目建设期,政府方不提供投资支持;项目运营阶段,亦不存在按规定实施运营补贴的情形。
\n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
\n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n1、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15%收取,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n2、收费金额:329457.71元。
\n八、本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n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日。
\n九、其他补充事项。
\n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n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n十一、联系方式
\n招标人: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n地 址:伊川县政和东路 1 号
\n联系人:赵先生
\n电 话:15838511833
\n代理机构:中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n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绿地中心南塔1516室
\n联系人:任先生
\n联系方式:18937989630
\n监管部门:伊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n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女士
\n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937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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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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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