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夏财采磋-2026-72 |
| 2、采购项目名称:夏邑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
|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
| 发布日期 | 发布媒介 | 标段 | | 2026-10-10 |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丘市政府采购网》 | 夏邑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包) | |
| 5、开标日期: |
| 标段 | 日期 | | 夏邑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包) | 2026-10-22 09:00:00 | |
| 二、废标(终止)原因 |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主观因素进行评审,也未落实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相关政策。 根据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以上情况已于2026年10月26日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夏邑县财政局(夏邑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并经同意后,本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3、监督单位:夏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0-6766619 联系地址:商丘市夏邑县康复路中段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夏邑县人民医院 |
| 地址:商丘市夏邑县康复路38号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0-621342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龙口南路14号 |
| 联系人:曹先生 |
| 联系方式:1589064498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
| 联系方式:158906449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