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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227卫辉市城区段改建工程一期-中标公告

2026/11/4  

 
 

   

公告内容文档

卫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227卫辉市城区段改建工程一期

结果公告

河南安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卫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就卫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227卫辉市城区段改建工程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定标会议,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227卫辉市城区段改建工程一期

二、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6-0131

三、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S227林桐线卫河桥南,经石庄村西,七里铺社区西,卫辉一中西,终点止于八里庄村北与S101郑台线交叉口,路线全长4.883公里,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宽度23m,路基宽度24.5m。(一期里程3.4928公里)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6年10月22日

2、评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评标委员会名单:张帆、王志萍、郭军胜、姬建美、金国连、尚彬(招标人代表)、牛爽(招标人代表)

六、定标信息:

1、定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15时00分

2、定标会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定标室

3、定标委员会成员:翟乐众(组长)、李现伟、袁志明、刘伟、李昌

4、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七、核查信息:

(1)中标候选人资质证书;

(2)项目经理(总监)的资格证书;

(3)投标文件所列人员社保;

(4)投标文件所列业绩;

(5)财务状况;

(6)企业信用信誉通过以下平台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定标委员会查实有中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不良信息、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核查结果:

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一标段:四川盛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品成建设有限公司、科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城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乡万兴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祯祥路桥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恒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宜春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翔瑞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均通过核查。

二标段:新乡市方正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海威路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恒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峡科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晟源路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华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鹤壁市通方公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市东方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地天一(河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公交通监理咨询河南有限公司均通过核查。

未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一标段:无 ;二标段:无。

八、中标结果信息:

一标段:

中标人:安徽恒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53949062.17元

工期:3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经理:万超

证书编号:皖 1112020202101853

二标段:

中标人:中公交通监理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中标价: 工程施工合同价的0.975%

工期: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720日历天)

质量: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项目总监:秦银焕

证书编号:交 [公] 2411010596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代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标段39000元;二标段10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卫辉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卫辉市建设路东段

联系人:李现伟

联系电话:1394961294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安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振中路宜家花园10号楼二单元1001室

联 系 人: 洪楠                

电    话: 17719955655

3、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

卫辉市发改委公管科(信用代码:114107817708815376)

联系人:张文丹   联系电话:0373-4472010

联系地址:新乡市卫辉市汲水镇阳光华府门面房

卫辉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代码:114107810055394191)

联系人:侯杰   联系电话:0373-3958099

联系地址:卫辉市比干大道

十二、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投诉:如对异议答复不满意,应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河南安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4日


 

 
 
 
来源:河南招标网(www.hnzbw.cn)--河南地区招标采购信息专业网站 24小时服务电话:0371-61265126 69103638